关于做好我校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数据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3 发布部门:继续教育中心 作者:学历自考部 浏览次数:<span id="hitcount2844569">71</span><script src="https://search.hznu.edu.cn/zcms/counter?Type=Article&ID=2844569&DomID=hitcount2844569"></script>

各相关专业学院、各成教教学点: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受疫情影响,学校开学延迟,但是各项工作不停滞,根据教育部等4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要求做好高校学生相关数据信息采集工作。根据学校的部署,现就我校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数据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全体在校非在职成教学生(包括休学和保留学籍者)。在职学生不采集。

二、采集内容

    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

三、采集原则

    遵循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

四、采集流程

    专业学院协助督促各教学点,务必通知到本专业属于采集范围的每一位学生,向教学点自愿提供相关信息。教学点汇总后在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后台统一录入,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五、采集时间

    教学点须于202036日前完成数据信息的统一录入工作。

    个税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准确完备的数据信息是“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精准实施的重要前提,各相关专业学院、各教学点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实落地。

杭州师范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生信息采集的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