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教职工: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师大人〔2021〕4号)》和学校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细则(杭师大人〔2021〕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相关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第四轮岗位设置方案公布如下:
1.专任教师岗位设置方案由各教学科研单位向本单位教师公布,请相关教师注意查阅所在单位通知。
2.管理、其他专技、辅导员及工勤岗位设置方案
岗位设置表(教学科研单位)
岗位设置表(机关、群团、教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