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赵娜等42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员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2-05-30
发布部门:信息中心
作者:学历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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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师大教[2014]49号)第十章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关于修订成人高等学历教学计划的通知》(杭师大办字﹝2013﹞48号)学制年限之相关规定,非医学类专科和各专升本专业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作自动退学处理。 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以书面提交相关材料。
杭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中心 2022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