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师大教[2014]49号)第十章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关于修订成人高等学历教学计划的通知》(杭师大办字﹝2013﹞48号)学制年限之相关规定,非医学类专科和各专升本专业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作自动退学处理。
经经亨颐教育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审核并与学生本人确认,继续教育中心复核,拟对赵娜等42名已超期学员作自动退学处理。现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1. 公示时间:2022年5月30日-6月10日
2. 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勤园2-316(宁老师,0571-28867926):
3. 公示名单如下:
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以书面提交相关材料。
杭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中心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