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市直属学校:
现将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关于开展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干部和教师能力提升网络培训的通知》(国教院函字(2024) 2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自行组织安排参训。
未尽事宜,请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刘春晓,18511186281,010-69296853。
附件 关于开展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干部和教师能力提升网络培训的通知
杭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2024年10月16日


各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市直属学校:
现将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关于开展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干部和教师能力提升网络培训的通知》(国教院函字(2024) 2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自行组织安排参训。
未尽事宜,请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刘春晓,18511186281,010-69296853。
附件 关于开展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干部和教师能力提升网络培训的通知
杭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2024年10月16日